一、目的意义
(一)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养国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增强国民文化自信的重点领域,使用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定义务,是学校依法办学的基本要求。扎实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是切实发挥语言文字事业基础性、全局性作用的关键环节。
(二)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学校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基本内容。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强化学生能力培养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坚实基础。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对学生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综合素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
(三)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充分发挥学校的人才培养及社会辐射作用,将语言文字工作从校园向社会延伸,提高全民尤其是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学生和青壮年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内在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环节。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一种能力”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两种意识”即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
(二)教师目标。熟悉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普通话水平达标,汉字应用规范、书写优美,具有一定的朗诵水平和书法鉴赏能力,熟练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普遍具有自觉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和自豪感。
(三)学生目标。普通话水平达标,口语表达清晰达意,交流顺畅;掌握相应学段应知应会的汉字和汉语拼音,具有与学段相适应的书面写作能力、朗读水平和书写能力;具有对中华优秀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三、措施要求
(一)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国家、省、市、区各级有关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学校广大师生,增强师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提高师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让师生充分认识到在所有学校开展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学校语言文字“三纳入一渗透”的基本工作原则,自觉参与到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中来,为维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尊严、提升国家软实力、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应有的、积极的贡献。
(二)要尽快成立机构制订方案。为确保此次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各校应及时成立或调整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机构,并尽快制订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三)要增强达标创建工作计划性。已经取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的学校视为语言文字达标学校,但要进一步深化巩固工作成果,指导未达标学校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更大范围地辐射社会,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经得起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复查和省里开展的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专项抽查。
(四)我校在校园网上进行了宣传,并且班里开展了班会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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