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读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走读学生(在学校上学,未在学校住宿且没有参加学校早晚辅导管理的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安全责任感,针对走读学生拟定以下责任书。
1、
走读生到校时间为:春、冬季早上7:50,下午2:20;夏、秋季早上7:50,下午2:50:离校时间为:四季中午11:50;春、冬季下午5:40,夏、秋季下午6:10
2、
凡走读学生家长必须负责子女上学及放学期间到校或回家的接送工作,并完全负责此期间子女交通、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
3、
凡走读的学生,必须保证正常的教学时间,严禁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
4、
凡走读学生,未经学校值班领导或教师允许,不得在校借宿或上早、晚辅导管理。
5、
严禁走读学生参与赌博、打架、斗殴、盗窃等违法违纪行为。严禁走读学生为住宿学生代购小食品等杂物。
6、
在上学和放学回家途中,遇意外情况,必须及时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告知学校或家人,以便采取紧急措施。
7、
学生监护人(委托监护人)负责督促其子女按时回家、按时上学。教育子女注意交通等各方面的安全。
8、
凡走读学生早上必须按时到校,不准在校外逗留旷课,放学必须及时回家,不得到同学家借宿或进网吧等娱乐场所。
9、
凡走读学生,在上学到校、放学离校时若有安全事故发生,按国家《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解决。
10、 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签名: 监护人(委托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字:
小河头镇联校
2014年8月29日